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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步十八

昨天看過《舞衣》後我問自己,究竟有沒有類似的浪漫經歷?其實浪漫不一定只限男女之間愛情那種,做些脫離日常行徑的、沒有特定目的的,也可以很浪漫。就讓我,挑一些和散步有關、全部發生在我十八歲那年的親身經歷,在這裡談談吧。

夏天的一個晚上,我和兩個男孩在旺角碰頭後,其中一位突然提議,他說他試過數度在九龍錢用光了唯有走路回屯門的家,不如我們三人也試試從旺角走路到屯門吧。橫豎我們當時也沒有節目,便真的就這樣開始走,經美孚,經荃灣,一直走。後來在屯門公路附近被警察截停查問,又被地盤的野狗追;沿途我們一直談什麼我忘記了,只是夜裡的空氣特別清新,又特別寧靜;我當時好像還穿着一條裙子的。我們走到黃金海岸附近天剛亮,便乘的士到蝴蝶灣的一家茶餐廳吃早餐,填飽肚子後我便跟他們分別,獨個乘巴士上班去。

這件事,每次我說出來也有很大迴響。其實我自己也不知道當時是怎麼樣做到的,雙腳也不會酸,可能因為要談的話很多,他們二人是很好的同伴。

Comments

新鮮人 said…
這"散步"寫得好,
是一個好有意思的題材,
讓我也想想有没有有趣的可以寫一下! ^0^
kristie said…
但讀者好似無乜興趣?其實呢個咁好既題材可能我應該花多少少時間慢慢寫,幾日先post一個?不過我當時真係好想一次過寫晒佢.
Anonymous said…
讀者正在燴悶中。就好似男人一鑊過衝完峰然後冷落女人咁。果下衝峰連續幾篇係好正好到,但太短暫啦,之後又無以為繼,你做女人都知果種感受啦,咪就係擰轉身發愁。你仲好意思怨讀者無興趣!你快d儲足彈藥再黎過啦,咁你d讀者就開心,你d崇拜者都開心,我更開心死。加油。
kristie said…
眼:你呢個分析好o岩,我發現我連平日做人都有類似衝一輪以為會痾舊大屎點知淨係放個屁既模式.
啊澤 said…
走...走路去屯門!?



p.s.

太愛你這堆series的title

"散步十八"有點像豬頭常說的"喪買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