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留了言給媽,前天她激動地跟我說人是不能夠一個人生活的,怪不知我一直找不到阿女你,原來你上了深山……你,繼續上你的深山吧…媽累了,然後掛上電話。這兩天我都在檢討,雖然我仍然不知道如何解決我倆之間的問題。我的私心被我冠以不孝的罪名,套上手銬卻仍舊逕自頑強地掙扎。有時我想我是多餘的,媽都這麼大個人,她不是我的擔子,她沒有從我洞鑽出來。與屋企關係做得差一點也不「型」,一點也不顯得「獨立」,相反,是種缺憾,像後天失聰。不打緊,我不怪你不懂如何做個母親,請你也別怪我不懂當個女兒,讓我們從新學習,沒有開始的一步,永遠也走不到終點。我總算知道目前要多做的是什麼,我希望我以後能夠多一點跟我媽談話,我要把我每天瑣碎事告訴她,直到她覺得煩厭,讓她想起廿年前她那個只會睡著才收口的女兒。 ※後記:我自以為從媽的角度去看,以為媽痛恨永遠被人看扁(她見一個老伯在唐人街爛到見骨的路摔了一跤會氣憤地跟我講半天如何人家白人的路每年都修),我以為要媽搬到三藩市讓她感受真正的種族和諧她會高興。其實我在一廂情願吧,我挨不住紐約是我自己不夠堅強,或者紐約才是最適合媽的地方。這幾天想想想,又想通了一點,她最後選擇留在紐約我也不應感到不孝,媽和我是兩個獨立個體,我的最好並不是她的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