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Posts

Showing posts from May, 2012

看日出當然不能忘了要刷牙

沙漠的夜晚,真空

我突然醒來,剎那失去方向,黑漆漆的,裹住身體的是一張厚毯。時候是凌晨十二點。我掀起帳幕一角,看到外頭閃爍得像舞台,心便癡喜。赤腳走在沙漠,寒氣從腳底湧上心頭,我抬頭,貪婪的一步步走離營地。遠處傳來一班少男少女的爆笑聲,住在旁邊營地的他們原來並沒有去睡,跑到沙丘頂聊個飽。我回頭穿上鞋子的時候他們也回營了。 我搖醒身邊人,他掙扎起來瞧外面才兩眼,說,「還不錯,但看不到銀河,跟你在夏威夷反見到銀河呀」,然後回去倒頭便睡。我躡手躡腳走開(其實也因為看到隻像《盜墓迷城》裡頭的大甲蟲正爬在他身上),站在外頭待雙眼適應過來後,拿起一張厚毯,慢慢的走遠爬上個小沙丘,鋪好,躺在上面。 The Sleeping Gypsy Henri Rousseau 1897. Oil on canvas. MoMA

慢燉菜

在營地安頓好後,Omar化身廚師,先餵過我們吃薄荷茶和餅乾,便用小罐石油氣起火,用陶鍋煮慢燉菜tagine。客人坐的帳棚用稻草和竹竿搭起,梳化其實只是上面舖上織毯的硬紙板,但已經累得賊死有得躺下管它是石頭還是棺材板。 旁邊的營地比較豪華,有營火又有人唱歌,我們卻覺得這樣靜靜的坐著很好,遙遠的柏柏爾音樂,點點的火光,但眼前的撒哈拉夜空,只屬於我們。 晚餐捧出的時候白天已經完全落幕,小鹿的是蔬菜鍋,我的是蕃茄煮牛,上面打兩隻蛋,其實摩洛哥菜已經吃得生厭,但摸黑吃的這個由駱駝馴師做的燉菜竟然是全程做得最好的一道。 風沙早停止,但星河還未掛上,吃飽後眼皮支撐不住,等不到看那傳說中的星空便拿起剪開一半的膠水樽,載入沙漠的沙,插上蠟燭的火炬,走回我們二人一層層毛毯包起的帳篷,較好鬧鐘,五時正,睡覺好的,起來看日出。

噴西瓜核

朦朧一片Omar卻清楚風向清楚地勢,知道風沙正要吹來便繞道走,那個沙丘要爬那個沙丘要躲,走了兩個小時後終於到達營地,太陽正要下山。Omar一邊指示駱駝跪下來,一邊用手扶住我上身,我還來不及反應整個人已經向前衝,原來下駱駝像下海盜船。這是我的駱駝,脾氣不太好又有點神經質,後面是小鹿的,乖巧惹人歡喜,全程像頭嬌嗔小貓般用頭掃我的小腿,原來駱駝也像騎牠的人。沙地上的點點黑物,是屎。駱駝拉屎模樣十足我小時候噴西瓜核,一拉便是幾十粒的噴出來。

風沙

騎駱駝起程走入沙漠那天颳起風沙,替我們領駱駝的是附近村莊土生土長的柏柏爾人(berber)Omar,他指向遙遙的一座大沙丘,從像層濃霧看過去,就只得個海蜃神樓的影子,說今晚我們睡在那裡。頭巾店主幫我們包上的頭巾拉起可以包住整塊面,太陽鏡也擋得下風沙,就這樣,搖搖曳曳的向前走。

出發

撒哈拉沙漠橫跨十三個國家,三毛留居的是西撒,我們去的是摩洛哥。從大城Marrakech向東邊開車到離阿爾及利亞三十分鐘車程的Erg Chebbi沙丘山要一天時間,我們雇了個司機和導遊,四人數個袋跳上四驅車便出發。

撒哈拉的故事

中學的圖書館在大廈頂樓,佔地近乎一層,記憶中陽光瀉地,當然少不了書香。中一的時候,我迷上了個女人,是來自台灣的三毛,她的一系列書零落地置在不同地方,別人替她寫的那本粉紅色封面的《三毛傳》則放在右邊數起第二排的書架。學期臨完結時,我跟圖書館館長(其實也就是我的地理課老師)說,我要趁暑假把她的書全部看完。 數年後移民紐約,暫住在姨媽的家裡,她的大兒子剛好搬走升讀大學,我在二樓置空的房間幫忙執拾,陽光同樣瀉地,在一箱書中找到三毛的《雨季不再來》,皇冠八十年代出版,包上硬書套,舊式從右到左排黃白字書名,封面是紫紫紅紅的花卉。我把那本書留下來。 長大的時候我沒有榜樣(role model)這個意識,現在回頭看,要選一個對我思想行為影響最深的人,應該是三毛吧。那造作、自我中心、放肆、絕對、熱烈及對燃燒的渴望。 十三歲,我第一次知道有個女人走到撒哈拉沙漠,穿條衣櫃裡最像樣的裙子嫁給滿面鬍子,愛了她近十年的西班牙人荷西。苛刻的環境沒有磨滅意志,她把在街上討回來的棺材木板,放在磚上,用窗簾的彩色條紋布包好,便成了梳化,把異地變成家。 十多年後,我終於有機會到撒哈拉沙漠,先到圖書館借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重讀,竟然還是八十年代皇冠的版本。

水牛芝士蕃茄烤夾包

Caprese salad可能是最容易做得來又味道很好的前菜。把水牛芝士(mozzarella)、新鮮蕃茄切片,加上羅勒(basil),一層層排好,灑上優質橄欖油,少許鹽及黑椒,即成。夏天吃這個雙腳爽得像會飛。那拿來做panini意大利烤夾包(panini)又如何呢?當然一樣好吃。以上材料做法一樣,加入少許黑醋,放上panini記夾它數分鐘便是個好午餐。

俄式羅宋湯二

羅宋湯嘛,在香港長大的必定吃不少。父母突然豪起來帶你去花園餐廳,伴著那件甜餐包的便是它。我小時候,從它的名字猜想應該是兩個人發明的湯吧,一個姓羅,一個姓宋,沒有死錯人,差不多廿年後才知道原來因為它源於俄羅斯,老一輩叫羅宋,英文名字叫Borscht,最驚人的是,正宗的味道跟花園餐廳的差足十條街。 最重要的材料,是紅甜菜根。牛骨汆水,加六杯水(或牛上湯)放入湯煲中小火慢煮約一小時。半個洋蔥、兩隻蕃茄、兩條去皮紅蘿蔔、兩條西芹、兩個去皮薯仔,滾刀切大件後,下鑊加蒜蓉炒香。全部材料及去皮切絲的紅甜菜根放入煲,中火煮約半小時。下半個切絲椰菜,及小罐蕃茄醬罐頭,再煮半小時,加入少許檸檬汁及鹽、黑椒及小片牛油調味,最後臨吃加入小匙sour cream即成。 到最後,我還是個港人,不喜歡吃有紅甜菜根的羅宋湯。

俄式羅宋湯一

對兩年前去俄羅斯旅遊的記憶逐漸迷糊,但每次想起,腦袋自然會發放一種源於口舌的厭惡,提醒我俄羅斯的東西有多難吃。 在聖彼德堡路上根本找不到做俄羅斯菜的餐廳,倒是有家日本快餐店開得成行成市。我和旅伴叫市立旅遊中心工作的小姐介紹,她推介的全是外國菜。天呀,千里迢迢到俄羅斯才不會吃在家裡也吃到的意大利麵。我們問,那要去哪裡才吃到俄菜?她寫下一個名字,「Teremok」。 我們像發現新大陸般去尋找這家Teremok,找了半個街口便已經撞上,吓,原來是號稱「俄羅斯麥當勞」的快餐店。最後我們唯一吃俄羅斯菜的經歷就真的發生在Teremok裡,因為真的找不到其他俄菜餐館。那個煙三文魚,腥得叫人吐;那個人人讚好的blini(就是法式crepe啦),質感像檯布;那個我夢寐以求要一嘗的羅宋湯,像喝醋。 我的荷蘭旅伴牙痛起來,「市立旅遊中心推介的竟然是快餐店?這個國家的文化是否已經賣了給全球資本化的惡魔去了?我就不相信全球最大的國家連一家好好做本地菜的地方也沒有。」我雖然心裡想,「荷蘭那生醃鯡魚(herring)也夠難吃,你又懂個什麼呢」,但也很同意他的說法。

紅甜菜根brie芝士三明治

上星期去離家三分鐘路程的農夫市場亂買了大堆蔬菜,昨天去三藩市老店 acme 買麵包,又去芝士店放血,今天便來個陽光普照的後園午餐。貪便宜三元三份買來的一紮紅甜菜根至今還坐在冰箱裡,不如配triple creme brie夾三明治吃。 新鮮紅甜菜根要先roast,去皮切片後加入橄欖油放在鑊裡,倒入白酒及清水,少許湯及檸檬汁,小火煮半小時至軟(另一個方法是直接放入焗爐烤香。兩片麵包平放在烤盤,抹牛油,鋪上一層煮好的紅甜菜根,再加一層brie芝士,入焗爐高火烤(broil)至芝士金黃拿出,鹽及黑椒調味,加一片生菜及少許黑醋即成。喜歡香口的可以加烤香的核桃(我敏感不能吃啦)。

粟米濃湯

買了三大條粟米,弄個濃湯做午餐。一片煙肉切粒後白鑊中小火煎香拿起待用。用煙肉油加小片牛油,小火炒香少許蒜頭及切粒半個洋蔥至軟,下三茶匙麵粉及一茶匙黃薑粉,逐少下兩杯上湯及一杯水至稠。下去皮(不去皮也可以)切粒的一個薯仔,及半條切粒紅蘿蔔,滾起後轉小火煮半小時。批起新鮮粟米一條,汆水後加入湯(罐頭粟米則不用汆水),加半杯高脂厚奶油(我用牛奶),少許車打芝士,鹽及黑椒調味,灑上原來煎香的煙肉即成。我這個是齋版本,沒有煙肉嗚嗚嗚。

青春的樂章

抬頭,原來2012年已經將近過了一半。今晚才終於有空把去年年底在深水埗夜市買的陳寶珠及呂奇合唱特集黑膠唱片拿出來放上轉盤。專心在廚房做法式洋蔥湯。這幾個月來做的湯就只有這個,當心神都被搾乾了的時候,好好花上幾個小時服侍兩個洋蔥似乎是唯一讓腦袋空白一片的方法。 陳呂二人歌聲隨住唱片霹靂啪嘞響起,是《青春的樂章》,「春天逝了,冬天去後重逢春天,鮮花謝了,春風到後仍能重妍,人自有悲歡,分與合休掛牽。今朝蝶去,他朝也是重回翩韆,今宵月缺,他朝也是仍能重圓,能夠共勤勉,能夠共勤儉,樂暢青春,歡聲四溢如泉源」。旋律跟小學音樂課堂的一樣,但場景則像二十光年以外,今天終於了解分與合,青春卻已悄悄走遠,不能樂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