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訃文變晒文的故事。在波蘭那盞鹽燈到手後,痛苦才開始,除了被所有知道我買了盞鹽燈的人取笑,不斷要向旅友澄清我不是大美國遊客亂買東西外,那盞燈,應該大概有三幾磅,我要手捧住它,從波蘭到立陶宛到俄羅斯到拉脫維亞到蘇格蘭,五個國家,唔係講笑,仲慘過湊仔,到最後我索性叫它做我的baby。但我無怨言的,背住個十多磅背包,斜背住我的單鏡反光機及筆記本電腦,單手捧住盞鹽燈,另一隻手拿住地圖找旅宿位置,晚上自己替自己鎚骨,我無怨言的,除了在想,不如不要把盞燈帶回香港給老豆不如充公算了真有血有汗。
當我照樣抱住盞鹽燈登機回美時,機場保安話我盞燈可以用來做武器,要我回去櫃枱check in,櫃枱卻告訴我,你個袋上了飛機喇喎,要再check in多件行李盛惠50元,兼且你要立即去另外買個袋把盞燈包好,否則實爛呀,我抱住盞鹽燈,坐在一邊想了一陣,其實也沒有很久,因為當時已經在登機中,我決定,把我baby丟掉到垃圾桶。
我無喊,我好堅強,哈哈哈。除了怕在機場行來行去的揸槍保安以為我棄置炸彈外,其實我內心有種自由的感覺,我終於自由喇!不用湊仔喇!然後我在飛機打了個短訊給小鹿,你最愛的蘇格蘭朋友囉,話我盞燈可以用來扑濕人呀,我的鹽燈呀嗚嗚嗚嗚。
數天後我在家收到個小鹿送給我的包裹,應該有三幾磅左右,我與小鹿笑說,it better be a lamp,打開,真的是一盞波蘭鹽燈。原來有人在收到短訊後立即在網上買了一盞給我。
Comments
LOL~~~~~~~~~
poor you.
but then you have something sweet at the end...
哇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