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竅,睡得五個小時,前一晚呆在電腦前逐粒逐粒字咇出來趕死線,今天回到公司一輪又一輪像打仗的會議,晚上回到從前住的鄰區,去吃意大利三文治,飲從芝加哥來的麥芽 啤酒 ,與朋友談為什麼北卡羅來納州一個 殖民地 在17世紀突然消失,「當然因為是恐龍襲擊啦,然後牠們全部飛回自己的星球」,回到家又十一點,男朋友滾上床後我坐下來,放隻Glenn Miller黑膠唱片,打開報紙讀。 突然觸動到個心,才發現原來自己暗底嬲到震,在科技公司工作,每天看住新產品面市又面市,舊的被淘汰又淘汰,做乜呢而家,好地地可以散步鳥語花香為什麼走去賽跑?誓要鬥最新最快最勁最閃。但因為飯碗要緊,把這些抗拒情緒壓下去,種種作對表現卻在生活細節上浮上面,我偏要用最舊最慢最渣最掘的東西呀,點吖。早上坐在位子邊吃早餐邊讀報,同事走過來笑,什麼年代了,回到家,人人上網 spotify 、 turntable sync呢sync路時我去 amoeba 買了幾十張幾手黑膠碟聽到飽。是那些搞到一手都係揭幾頁便要洗手的油墨,是那些不完美卻極有現場氣氛的劈嚦啪嘞雜音,為物質帶來多一層感覺,讓我們腦袋作出大一點的聯想,讓我們生活變得有份量。